13896020002
九州四海琴声传,德艺双馨伊人弹。琴筝齐鸣众人歌,社稷之器胜于蓝。

仅因只专注古筝而更专业

重庆专业古筝培训机构/一流师资团队/系统教学体系/优质服务理念

九德琴社

琴   社

动    态

重庆九德琴社古筝学员入学须知(2018)
来源: | 作者:九德琴社 | 发布时间: 2018-09-20 | 82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 

一、课时费说明

1、初级(1-3级)11课时单价90-120/节,(课时价差与任课老师教龄不同以及学员年龄阶段不同相关),按期(1=12节)收取学费,一般一周安排1-2节课,一节课45-50分钟,课后需要花时间练习;

2、初次到九德琴社学习古筝的新生,可先预付4节课时费,4节课后再按期(12节)付费,若在初次4节课结束后仍然按4节一个缴费周期,则在课时单价基础上加5(例如,初级1190的课时单价,按12节一个缴费周期,则还是90的单价进行收取,共计1080;按4节一个缴费周期,则变更为95的单价进行收取,共计380);

3、缴费课时量大者,有适量优惠,具体为预付20节课时费送1节,赠送课时与购买课时质量相同;

4、多人上课模式的单价标准为多1人上课则课时单价在11课时单价基础上减10,上课时间为一节课60分钟,例如,初级1190课时单价,12则为80//人,13则为70//人;

5、初级包含1-3级学习,从学习4级内容开始,课时单价每涨1级涨10单价,例如,以初级11课时单价100为例,411051206130,以此类推;

6、报名琴社古筝学习的学员,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课时购买量周期,一旦报名完成课时记录制作,所收取课时费将不予退还。

 

二、请假须知

1、每一位到九德琴社学习古筝的学员,均会制作一张课时记录表,琴社会根据学员的缴费课时量做相应记录,并在每完成一次课教学后要求学员签字(包含上课日期的注明),以记录本次课时已消耗,学员在提前至少一天告知教师当次课请假,则当次课不计课时,课时保留顺延;

2、在琴社教师与学员至少提前一天约定好上课时间后,若上课当日学员因事临时请假(紧急病情者例外)(临时微调上课时间段除外),则本次课课时由教师签字并备注日期与原因,本次课学员课时产生消耗,琴社不保留不顺延当次课时;

3、关于琴社学员当月请假耽搁两次课以上的情况,教师可不保留其每周固定排课时间,学员若需上课则以预约方式确认当周当次排课时间,教师在保证其余可固定排课学员的时间前提下,尽可能满足学员的排课时间需求。

4、教师与学员提前约定好当日上课时间点后,教师与学员应同步执行约定上课起始时间,若教师因故延误学员上课起始时间,则应补足当节课的正常课时时间;若学员因故迟到延误上课时间,其当次课的正常课时时间未上满,则由学员自行承担后果,教师有权利不予补回所耽误的上课时间。

5、请长假(一个月以上)的学员,从最后一次上课时间起算,两年内保存课时记录且随时可以使用,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而课时作废;长假后恢复课时执行时,若琴社课时单价有变化,则需要补现执行课时单价的差价。

 






咨询、预定电话

138-9602-0002

营业时间

上午10:00 - 下午8:00